2007年4月30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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偷来两只狗 判刑又罚钱
余红梅

  偷两只狗“玩玩”,却不料又被判刑又被罚钱。最近,经湖州市吴兴区检察院提起公诉,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沈某有期徒刑9个月,缓刑1年,并处罚金6000元;程某拘役6个月,缓刑9个月,并处罚金5000元。
  今年1月17晚上,程某与沈某、“阿美”、阿华(均另案处理)聚在一起时,因为闲着无聊,便想去偷两只狗来玩玩。当晚,四人窜至织里美杰塑料制品厂旁,拆开狗棚,引出两只黑色雄性德国黑贝犬和黄色雌性日本狼犬,并用绳子将两只狗套住放在摩托车上带走。经鉴定,两只狗价值人民币3400元。